深圳市零售智能信息化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纠纷调解管理制度

栏目:工作站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16

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深圳市零售智能信息化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纠纷调理管理工作,确保其公正、高效、专业地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二、纠纷调理管理原则

依法依规:纠纷调理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相关政策规定。

公正公平:在纠纷调理过程中,应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公正公平。

专业高效:纠纷调理管理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高效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三、纠纷调理管理对象与范围

纠纷调理管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个人、科研机构等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当事人。

纠纷调理管理范围: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纠纷调理。

 

四、纠纷调理管理内容

1.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包括纠纷排查、受理、调解、履行、回访、分析研判和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集中讨论、专家咨询、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

2.定期发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指导开展调解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质量水平。

3.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4.对调解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5.对知识产权纠纷进行统计和分析,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支持。

 

五、纠纷调理管理程序

1.当事人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提交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申请。

2.工作站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调解条件。

3.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工作站正式受理,并组织调解。

4.调解完成后,工作站对调解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并向当事人反馈结果。

 

六、监督管理

1.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对深圳市零售智能信息化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纠纷调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纠纷调理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及违法行为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深圳市零售智能信息化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2022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