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深圳市零售智能信息化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信息公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推行信息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根据协会章程。为会员单位提供质量更高、内容更丰富的信息。第三条 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第四条 推行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一)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法管理;(三)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第五条 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企业相关的各类事项,都必须公开。第六条 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是:(1)职责; (2)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3)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第七条 信息公开的基本形式是:(1)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和宣传资料公开; (2)利用适合行业和工作特点等其他形式公